滅絕
Extinct(EX)
別名:IUCN EX、絕滅
IUCN 紅色名錄中,已無合理懷疑最後一個個體死亡的類別;判定須依物種生態特性,在適當時間與已知或預期棲地進行充分調查。
企業如何使用這個概念?
若資料庫仍顯示被列為 EX 的物種紀錄,先核對它是否為歷史標本、舊紀錄或不同分類單元,並確認評估年份;不要直接列為場址目前存在的野生物種。
容易混淆之處
EX 是物種層次的滅絕判定,不等於在某個廠區或國家查無紀錄。區域滅絕與全球滅絕需要區分;長期未見也不能由企業自行改判 EX。
定義依據
來源查核日期:2026-09-18
中文採本站繁體譯名,部分臺灣資料會使用不同譯名;請以英文名稱與縮寫核對。全球與區域評估、臺灣法定保育類名錄須分別判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