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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盟營運

Franchises

加盟是由授權方允許其他主體依約使用其品牌並經營業務的安排;加盟營運未列入授權方範疇一、二的排放,歸入範疇三類別十四。

企業如何使用這個概念?

建立加盟據點能源與排放資料回收機制。

容易混淆之處

品牌直營與加盟據點不應僅依招牌相同就合併分類。

定義依據

來源查核日期:2026-09-09

繁體中文為工作譯名;已核對英文概念不等於取得官方繁中譯文,亦不代表標準條文逐字翻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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